经贾岛旧居 发布时间: 2014-09-18 18:29:39.0 唐朝 作者: 齐己 收藏本文 显示注解 200 0 0 0 先生居处所,野烧几为灰。若有吟魂在,应随夜魄回。地宁销志气,天忍罪清才。古木霜风晚,江禽共宿来。 【赏析】 全唐诗:卷838-13 上一篇:寄王振拾遗(戊辰岁) 下一篇:送人游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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