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邹判官赴河南(一作刘长卿诗) 发布时间: 2014-09-18 18:29:39.0 唐朝 作者: 皇甫冉 收藏本文 显示注解 307 0 0 0 看君发原隰,四牡去皇皇。始罢沧江吏,还随粉署郎。海沂军未息,河畔岁仍荒。征税人全少,榛芜虏近亡。所行知宋远,相隔叹淮长。早晚裁书寄,银钩伫八行。 【赏析】 全唐诗:卷250_11 上一篇:送李万州赴饶州觐省(得西字) 下一篇:宿淮阴南楼酬常伯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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