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刘南郡委连诗 发布时间: 2014-09-18 18:29:39.0 南北朝 作者: 沈约 收藏本文 显示注解 230 0 0 0 追念生平。欢友非一。讽雩斯五。披林者七。方驾清衢。置酒兰室。离役代有。兴言涕溢。 上一篇:赠刘南郡委连诗 下一篇:赠刘南郡委连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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