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为刺史二首 发布时间: 2014-09-18 18:29:39.0 唐朝 作者: 白居易 收藏本文 显示注解 240 0 0 0 三年为刺史,无政在人口。唯向郡城中,题诗十余首。惭非甘棠咏,岂有思人不?三年为刺史,饮冰复食蘖。唯向天竺山,取得两片石。此抵有千金,无乃伤清白。 【赏析】 全唐诗 上一篇:除官去未间 下一篇:别萱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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