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所留系寄张十四 发布时间: 2014-09-18 18:29:39.0 唐朝 作者: 刘长卿 收藏本文 显示注解 177 0 0 0 不见君来久,冤深意未传。冶长空得罪,夷甫岂言钱。直道天何在,愁容镜亦怜。因书欲自诉,无泪可潸然。 【赏析】 全唐诗:卷148_30 上一篇:喜李翰自越至 下一篇:送勤照和尚往睢阳赴太守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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